孟斐士被她的问题问得落荒而逃,卡莲太强大了,强悍如他也有窘迫的感觉。
他临走时还不忘向看热闹的斐斐它们做个噤声的手势。
两只小猫一点不给他面子,大声地“喵呜”了一嗓子。
斐斐跳到卡莲的怀里撒娇安慰她,美美冲着孟斐士的背影哀怨地咪唔。
没管身后的混乱,孟斐士无声无息地从高墙飘落到街道上,沿着记忆中的方位向西市摸去。
他从未在夜晚独自行走在尼赫布特的街头。
夜风吹去了燥热的气息,空气里飘荡着金合欢的香气,十二位夜之女神依次展开她们颜色深浅不一的裙摆,一抹清亮的新月慢慢升起,映亮了孟斐士眼前的道路。
他的王府位于权贵们居住的东部,东南部是王宫,南部是祖神庙,城市的西部和北部是平民和集市所在。
这一片住宅区街道铺砌的泥砖比较整洁,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但是宅院里面灯火通明,不时传来宴饮和歌舞的声音。那是达官贵人们在饮酒作乐,享受丰裕的生活,整个上埃及的风气就是如此。
孟斐士并不熟悉道路,他沿着月亮的方向前进,渐渐的,他走入了完全不同的世界。
街道不再用泥砖铺砌,路面是沙石铺的,有些地方坑洼不平,两侧的房屋都比较低矮,里面黑漆漆的不见灯光,也听不到人声。
和贵族区正相反,平民区是街道上人来人往非常喧闹,不少地方就着火把或者篝火的亮光摆出了路边摊。
路边摊往往卖些陶土做的盆盆罐罐、粗粮禽r_ou_、无花果油和小吃、粗糙的亚麻和布帛,还有用鱼骨、兽骨、铜珠、蓝色冻石做成的腰带、项链与手串,以及调配好的劣质眼影和化妆用具。
穿戴整洁的妇女们顶着装满了货物的方形柳条筐,领着成群的小孩子在街道上闲逛,如果看好了什么,在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就从柳筐中挑出等值的货物和摊主交换。
平民很少有黄金,也用不起黄金。
在有酒馆的地方往往聚集了大量的人群,这些劳累一天的男人们坐在酒馆里或者酒馆外的柳树下,一边赶蚊虫一边品着小菜,举起盛满啤酒的陶土杯和朋友们闲聊畅饮……
见此情景,孟斐士愣住了。
如果抹去他们的服饰语言和相貌,眼前的一切,是多么熟悉的情景……前世的家乡在夏日里的夜市,不也正是如此吗?
【人,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是古埃及还是中华,除了那些风土人情,人的本性和需求在几千年的时间里根本没什么变化。
谁比谁先进?谁比谁丰饶?
少量的物质就可满足一个人的身体,永不餍足的是我们贪婪的内心。
因为不断渴求更多更好,不停地开辟荆棘往前走,忘记了天地和自然,也被天地和自然所厌弃。
这个文明持续了三千年,自有它的道理。除了故国,那么多文明兴衰过,没有那个文明比它更加源远流长。
我不能用不属于它的东西,轻率地破坏它。】
孟斐士如此想。
“呦,你们快来看,这里有只光鲜的嫩雏……”
转眼的功夫,从街头巷角涌出了十几个小混混把站在街角暗影里的孟斐士包围了起来,带头的那个还举着火把冲着孟斐士晃了晃。
他们似乎把孟斐士的发愣当作了惧怕,肆无忌惮地围上他。几个妇女和一些行人惊惧地躲避他们。
“嘿,识相的你自己把衣服脱|光了丢过来,免受皮r_ou_之苦……”
原来是遇到拦路抢劫的。孟斐士现在这身衣服对于王族来说粗陋无比,对平民们来说仍然是好衣服。
……居然连这个都没什么变化吗?
孟斐士的心情忽然好了起来。
他抬起头在火把的光照下微微一笑,黑曜石般的眼睛中流出晶莹的光华,在他的眼角悄然消失。
多少惋惜和惆怅不能挽回残酷的事实,他只能坚定地往前走。
难道是我把他吓哭了?
小混混的首领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看清了孟斐士的面容。
这是一个比贵族子弟,甚至比女人还要美貌的美少年。
他忽然动了别的丑陋心思,一边伸手摸他的脸边说:
“走,和哥哥玩玩吧。只要你听话,不抢你的东西了。”
孟斐士眨眨眼,闪电般擒住他的手往自己方向一带,一记标准的膝撞顶在对方心窝,他一松手,对方疼得缩在地上哀嚎,火把翻滚着掉在地上。
借着火光,剩下的人看到孟斐士对他们露出了一个魔王般的微笑。
片刻后,除了孟斐士这片街角再也没有人能站着。
他好整以暇地踢了那个首领一脚,低声道:“认识往西市去的近路吗?”
对方的回答稍微慢了点,孟斐士一脚踩在首领的手指上。
“不老实回答,我就踩断它们。”他淡淡地恐吓。自古猫鼠不同窝,孟斐士对这些混混有本能的厌恶。
“认识!认识!我带你去!”
“带路。”
“是、是……”对方知道惹到硬茬子,不敢躺在地上装死,连忙捂着胸口爬起来带路。
他们穿街过巷,抄了几条近路,终于在新月升高之前走到西市。赶走那个首领,孟斐士在人群中绕了半圈才走到老纳特尔的酒馆。
外面坐在柳树下的人里没有美尼斯的身影,他走入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