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听书 > 强强耽美 > 只有一点喜欢 > 第1节

文案:小镇姑娘余欢离开小镇的时候,浑身凑不出两百块

没有文凭,没有经验,找不到工作,租不起房

如果不出来,她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吃喝不愁

可如果不出来,就要嫁给王大柱,还要给两个孩子当后妈

余欢不想嫁给王大柱,更不想当后妈

大学老师顾落瑶离婚的时候,净身出户一无所有

三十离异带个娃,还不会做饭不会收拾家

如果不离婚,她是工作稳定家庭圆满的人生赢家

但如果不离婚,就要假装不知道丈夫在外面还有个家

顾落瑶不瞎,毅然离婚独自养娃

后来……

顾落瑶自己带不好娃,只好又找了个人回家

余欢还是当了后妈,不仅要带孩子还得照顾孩子他亲妈

余欢:顾老师,很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顾落瑶:不知道,我不会很爱一个人

余欢:为什么?

顾落瑶:情深不寿

余欢:顾老师

顾落瑶:嗯?

余欢:我有点喜欢你,就一点

若情深不寿,我对你只有一点喜欢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甜文 市井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顾落瑶、余欢 ┃ 配角:顾逸闲(安安) ┃ 其它:养团子

第1章 001

余欢拉着行李箱站在悦家家政公司门口,抬头望着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招牌,深深叹了口气。

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和行李一起站在这边了。

口袋里还剩下93块,手机里有148。在这座偌大的城市,这点钱恐怕连一周都撑不下去。

她从那家出来的时候,没舍得搭车,甚至舍不得坐地铁,拖着行李箱走了两个半小时才走到这里,腿酸脚痛,也只能咬牙坚持。

t市的冬天比小镇上要暖和一些,但到处都是行色匆匆的路人,大家都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跟周遭没有任何联系。找不到一点归属感,哪怕全部家当都立在脚边,于这座城市而言余欢也不过就是个过客罢了。

可过客,也是需要吃饭的。余欢拢了拢外套,深深吸一口满是雾霾的空气,抬腿迈进了公司大门。

来到这座城市其实是个意外。

原本余欢是打算到b市去的。听说那里赚得多,机会也多,是一座距离梦想很近的城市。可她实在太累了,趴在小桌子上直接睡死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在b市下车的机会,只能又坐了一小会儿在t市下车。

补车票还多花了二十块。

买完车票身上就剩不到两百块,她还得靠这点钱支撑到发工资。余欢舍不得再花钱往b市跑,干脆留在这边找机会。

走出小镇之前,余爸爸在小镇上拥有唯一一家小饭馆。镇上的人要请客或者办宴席都会到他们家去,农忙的时候顾不上做饭,干完活也会上他们家去吃一碗热腾腾的盖浇面。

说是小镇,其实跟大一点的村子没什么两样。小饭馆收入不算多,省一点养活他们父女两个也算绰绰有余,几年下来还有了一点小存款。余欢曾想过,等她学会爸爸的所有手艺,就让爸爸好好休息,她来撑起那家小小的饭馆。

可天不遂人愿,爸爸终究没能熬过那个年。

余欢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打小没了娘如今又没了爹,孤苦伶仃一个人看着就可怜。三姑姑劝余欢,不如去嫁人了吧。

和小镇上不到二十岁就已经当妈的人比,余欢这个时候嫁人其实不算早。刚好王大柱也是一个人,正缺个媳妇儿帮他管家。

三姑姑说,王家赚了那么多钱,就王大柱这么一个儿子,余欢要是能嫁过去,后半辈子保准衣食无忧,不用下地干活也能吃香喝辣。

可余欢不乐意。

王大柱比她大了十二岁不说,还有两个孩子。那两个小不点被家里惯得简直不要太熊,今天拿石头砸人家的玻璃,明天踩坏人家地里刚长出来的土豆苗。五岁的孩子带着个三岁的小屁孩儿,皮得都快上天了,余欢看见他们就头疼。

两个孩子的妈妈余欢也见过,挺好看的一个姑娘,听说是上过大学的,就是不知道怎么到了他们这个小地方。

镇上的人都说,那姑娘是王家一个在城里的亲戚介绍给王大柱的。可余欢总觉得,那姑娘应该不是自愿嫁到他们这个小地方,也不是真的愿意和王大柱一起过日子。

因为那个姑娘眼睛里没有光。

没有对生活的憧憬,没有对未来的期望。就像,活着的每一天只是在完成任务一样。

余欢总有一种直觉,那姑娘不是病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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