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即便由于穿越时间不对,没法亲眼见证紫金王朝的,在现场看球的罗兰,依旧发现了不少亮点,就比如说他亲眼目睹了日后能够单换科比的辣个男人是如何狂砍六分三板的,散场之时,站在球员通道旁的罗兰,还顺利的从对方的手中,要到了签名。
当然,这也和罗兰穿着对方的球衣有关。
对于罗兰的这种行为,莫哈米有些好奇,“你为什么不买一件魔术师的球衣,然后找他们签名?我听说季票观众,是有这样的待遇的啊!”
“就算你不喜欢魔术师,眼镜蛇沃西、拜伦-斯科特的名气也比他大吧?”
“你怎么不找他们签名?”
面对莫哈米的这种询问,罗兰直接就翻了个白眼。
这种事情,不好解释。
因为等六年以后,当logo男将迪瓦茨交易到黄蜂时,他还会拿着这件球衣,来到大西部论坛球馆,去找毛头小子科比要个签名,只要对方肯在这件球以上留下墨宝,那这球衣的价值,绝对会以坐火箭的姿态,直线上升的。
不吹不黑,这件印有十二号的球衣,在拥有了那两位的签名后,其价值,绝对会超过什么八号二十四号的纪念款,就算值不了一个亿,一尊奥斯卡小金人,还是有的。
一想到日后自己有可能会在《亲爱的篮球》里现身,罗兰就有些激动。
作为拿着迪瓦茨球衣欢迎科比来到湖人的家伙,他肯定会名留史册。
当然了,对于罗兰而言,只要能被历史记住,就已经够了。
他才不会和科比当兄弟。
因为他怕对方哪天,突然冒出一句‘罗兰也干了’的话语。
那个时候,可就不好玩了。
休息了两天,重归剧组的罗兰神清气爽。
虽然哥伦布他们依旧不让罗兰拍摄那些危险画面,但找寻到兴奋点的罗兰,毫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