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听书 > 经典耽美 > 他从火光中走来 > 第64节

音乐声缠绵——

“怎样的情生意动,会让两个人,拿一生,当承诺……”

这场欢爱是极致。

……

……

事毕,音乐还未停,单曲循环了两小时。

天色渐暗,窗外的夜色越沉,仿佛一层厚重的幕布挂着,天边勾着一道弯月,淡白色的光线隐隐绰绰照进来,斑驳落在地上。

林陆骁把灯打开,声音调轻了些,南初看一眼闹钟。

时间指向八点。

两个小时,整整两个小时,第二次时间短了,因为怀里的小姑娘实在哭得不成样子,他也不忍再做下去。

林陆骁点了根烟,靠着床头抽,把人拉过来,笼在怀里,指尖玩着她的头发,审判地下了个结论:“小丫头体力还行。”

南初当头在他胸上掐了一记,“得了便宜卖乖?”

林陆骁笑了下,“但你还得锻炼,弄你几下就眼泪出来了。”

“才不是。”

林陆骁转去捏她的脸,坏笑:“没事,多锻炼,要合格了,争取今年底带你回家。”

南初一愣,“稀罕。”

“嗯,你不稀罕。”男人转头去掸烟灰,瞥了她说。

南初搂着他的脖子往上顶了顶,“就孟处那态度,你还能带我回家,不怕你爸抽你?”

林陆骁想了想,笑得混:“要不咱先上车后补票?”

南初忽然静了,“你喜欢小孩子?”

林陆骁仔细想了想,“喜欢。”

他是真喜欢,早年没当兵还是孩子的时候,觉得孩子烦,他上高中的时候,每年过年家里聚着一堆乱七八糟的小朋友时,嬉笑嚷叫,推来桑去,还把他的一些坦克、飞机模型弄乱七八糟的时候,他简直想把这些小孩拎起来给丢进家门外的湖里去。

后来当了兵,改了观,耐心见长,爱心也见长。

有时候觉得一个小生命咿咿呀呀跟你说些乱七八糟而你又听不懂对方还能怡然自乐的时候,他真觉得小孩挺好,痴嗔喜怒全由心。

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没所谓地说:

“你不喜欢就算了,我不强求。”

说完,林陆骁光着身子下床,进浴室洗澡,套了件t恤,出去做饭。

南初只觉两条腿跟废了似的,在床上趟了会儿,才冲了个凉,从他衣柜里拎了件衬衫给自己套上,松垮套好,胸前沟壑明显,一双长腿笔直。

她站在镜子前细细端详了会儿,觉得满意了才咚咚咚跑到厨房门口,冲林陆骁一喊:“快看!”

琉璃台前的男人不经意回头,淡淡勾了勾嘴角,转过头去,一边掂着锅一边笑:“别找事儿。”

南初悻悻闭了闭嘴,走到他身后,低头瞧锅里,“你会做饭?”

林陆骁哼笑:“还行。”

以前上学时候,父母都不太回来,家里就他跟弟弟,然后就跟着孟叔学了点儿手艺。

南初倚着琉璃台,抱着手臂,好整以暇地望着他:“林队长,我有个问题。”

“说。”他头也没回。

“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呀?”

第48章

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无论多少岁的女人,似乎都在纠结这点。

南初记忆力,十六岁那年他有女朋友,不可能那时喜欢自己吧,再重逢也没有惊喜的样子,而且还表现出挺讨厌自己的样子,难道是拍节目的时候?

她暗自揣度,打量着琉璃台前高大的身影。

林陆骁平静翻着锅铲,不疾不徐勺了点盐撒进去,似乎没听见,等他把煎得金黄的蛋捞出来摊平,又转身从冰箱里拿出一束面条,背对着她道:“这个问题有什么实际意义吗?”

到底男人跟女人是有区别的。

男人看中结果,女人看中过程。

对林陆骁来说,一件事只有做好和没做的区别。就像对南初,十六岁那时是冲动和感情他没去细想,他只明白现在他喜欢的就是南初这丫头。

想把她娶回家。

想让老林接纳她。

想把她介绍给沈牧他们。

想听大刘喊她一声“嫂子”。

也想在某个执行完任务的夜晚,被窝里是她,不是别人。

当然这只是他某些一闪而过的念头,依着他的x_ing子,这些也不会说出口,从小他跟林清远沟通不多,有些话习惯憋着,到了部队,教官更是说,“当兵废话就不要多,真到了战场上,干倒几个是几个!”

这么些年下来,他这话少的x_ing子就养成了。

偶尔顽皮的劣x_ing会溜出来,开开无伤大雅的玩笑,但甜言蜜语,他真不会。

就像当年,队里有战友跟相恋十年的女友求婚,战友说了一大堆,在他听来r_ou_麻都很,j-i皮疙瘩掉了一地,但也尊重。

南初也知从他嘴里说不出什么靠谱的话,知趣地一耸肩不再问。

林陆骁站在琉璃台前,等水烧开,下了一捧面进去,盖上锅盖,手撑在抬上,转头去看她,宽大的白色t恤衫黑色长裤,倒把他身形拉的越发高大。

南初也靠在台边盯他看,越发觉得他英俊帅气。

以前就觉得特男人,这么瞧着,他五官很好看,特别是那双浓眉和眼尾微微上翘的桃花眼。

大概是最近刚拍完那部戏的缘故。

她总觉得林陆骁就是柳莹莹那位义薄云天的将军,他眉宇之间那股气儿,随时备战的状态,总觉得特想。

小姑娘穿着他的衬衫,整条腿都露在外头,跟瓷器一般白滑的长腿,偶尔一撇头能看见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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