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听书 > 经典耽美 > 弟,给哥亲一个 > 第200节

“在哪吃我都没意见,不过你们刚下飞机肯定很累的,我去机场接你们吧!至于莫凡,你爱叫就叫吧,我无所谓。”

丁湛对于总要见到莫凡这件事,已经没什么感觉,只要不是两个人独处,都行!

饭馆是韵儿定的,大人们其实都没所谓,主要是让孩子高兴一下顺便找个地方叙叙旧。

丁湛跟丁晓兰打了一下招呼,一个人又跑去h港最高级的购物城转了一圈,大袋小袋的买了一大堆的礼物。昨天因为莫远宁亲自来机场接,他还没来得及给各位辈买什么礼物,现在给两小鬼买礼物顺便给各人都买了一份。

丁湛是个细心的人,虽然离开五年,但各人的喜好他都还记得清清楚楚,所以,给每个人的礼物都是投其所好,很容易就挑好了。

最后,只挑剩莫凡的,丁湛有些头痛。

莫凡喜好什么,丁湛当然很清楚,但现在两人这样的关系,真按莫凡的喜好去买些什么,按莫凡的性子,肯定就会擅自理解为是自己在向他主动示好。

但若自己送给别人却唯独不送给莫凡,又显得自己心胸很狭窄,无论怎么说,情人是做不成了,至少,兄弟情还是在的。

丁湛花了近十分钟,还是想不来该送什么给莫凡才能表达了心意又不会令莫凡多想。

最后,他很大众化地挑了一支限量版的镶钻金笔,莫凡并不经常用笔,丁湛送这个,其实真的有点敷衍的意味,只表明那是每人一份永不落空的礼物。

只不过,别人的都是用心挑选的心爱之物,只有莫凡的,也是很用心挑没错,但对莫凡来说却是可有可无的礼物。

莫凡最想要什么,丁湛当然知道,因为这几天莫凡都在不停地表达着这种渴求。如果五年前,莫凡将这种渴求也像现在这般积极地表现出来,自己肯定会很高兴而且会很乐于给他。

但现在,莫凡最想要的,自己已经给不了了!

在丁湛眼里,莫凡到现在都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自己就像他习惯了天天抱着睡觉的玩偶,突然不见了五年,再重见,也许是出自于征服心理,也许是出自本能的习惯,便想要再次将自己占为已有。

这种占有欲极强烈的感情,是不是爱情,丁湛已经不想去细究。虽然莫凡对他说我爱你,但这种在他看来并不纯粹的爱,丁湛不敢要!也要不起!

这种怀疑和抗拒,早已成了丁湛潜意识下的一种自我保护本能!

等丁湛买好了所有人的礼物,看看时间,也差不多该要去接麦姐两母女了。

驱车到了机场,等了十分钟左右,丁湛便看见麦姐领着一个梳着马尾穿着牛仔短裤蹬着长靴的水灵少女走出闸口,五年不见,韵儿已经出落成漂亮伶俐的小姑娘了。

韵儿眼尖得很,老远看见戴着墨镜的丁湛居然也能一眼就认出他。

“湛哥哥!湛哥哥……”

大叫着的少女飞扑过来,丁湛抱着已经长至自己肩膀高的丫头,暗自唏嘘了一下。

“丫头,几年不见,成漂亮的大姑娘了。”

韵儿虽然长高了不少,但爱撒娇的性子却没怎么改变,一路上挽着丁湛的手臂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走到车前,拽着丁湛坐进后座,麦姐只得钻进驾驶座里。

“小湛,小凡说他自己开车去饭馆。”

麦姐是先给丁湛通个气,眼睛很自然的在后视镜里观察着丁湛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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