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听书 > 经典耽美 > 弟,给哥亲一个 > 第225节

“丁总,现在要去哪?”司机问。

丁湛在后座伸了伸长腿,他那么高大的男人一直在那小椅子上坐着,大腿都给屈麻了。

“回家。”

丁湛回到家,先是去淘了些米好放饭锅里煮,然后去洗了个澡。

等他洗完澡出来,厨房里那锅饭也煮好了,厨房里飘着阵阵米饭的清香。

丁湛将卓楚妍给他的那两盒东坡肉拿出来,一盒放微波炉里热,一盒放冰箱里。

自从离开莫凡之后,他便很少自己煮东西吃,甚至连过去非常热衷的收拾家居之类的琐事,他现在都是请钟点保姆来做。

偶尔周六日呆在家想吃些住家菜,也叫钟点保姆帮忙做。

他的冰箱里备有不少食材,却不是他自已买回来的,而他,也鲜少会动手做一顿饭。

并不是他变懒了,而是,在初初来得g市时,每当做着这些从前与莫凡一起时也要天天做的事,他就会很自然地想起莫凡。

在厨房里切个土豆,会因为莫凡喜欢吃土豆丝而总是习惯性切成丝状。

在书房里收拾东西,也会因为莫凡喜欢看影视类的书,而将他自已并不常看的影视类书放在最下面方便拿到的隔层里,而他自己常常要用到的投资方面的书籍反而放在最高的隔层里。

坐在客厅里,会想起莫凡喜欢客厅总是洒满阳光,于是窗帘长期都挽起来,夏天的时候,便晒得客厅像蒸笼一样热哄哄。

所有的这些,成了他根深蒂固的习惯,他每天只要一做这些事,就会重复着从前的习惯。然后,会觉得莫凡就在身边,即使是在远离市,这间只属于他丁湛一个人的公寓里,莫凡也是无处不在。

有时,他在清晨的露台里喝着咖啡,赏着日出,依稀总听见莫凡在大声叫嚷“丁湛,丁湛,臭丁湛……”,他居然也傻呼呼地将咖啡搁露台上,以最快的速度跑回那间只属于他丁湛一个人的卧室。

然后发现,那张大大的床上,铺着整齐的床单和被子,床沿上空空如也,并没有那个蓬松乱发嘟着嘴发着脾气的男人的身影……

那些渗入到生活里微小细节的记忆,只需要无意触碰到相同细节,那个拴着记忆的开关就会随即自动开启,像打开的水龙头一样,那些记忆如水一般朝丁湛涌来。

一点一滴的过往,流淌积聚成巨大的湖泊,那个叫思念的湖泊,深不见底,一次一次地将丁湛淹在其中,没顶的痛苦一次次地袭向他。

他怕了!

自此,他再也不会贸然走进厨房里折腾,家里脏了乱了,他也不敢再收拾,就连他保持了十几年的清晨在晨曦中喝杯咖啡的习惯,他也强行戒掉了。

他想,正常情况下,他大概真的无法忘记莫凡。因为十几年的共同生活,让莫凡与他早成了连体婴一般的存在。

莫凡对他的影响力实在太大了,他要用一种完全切除的方式,才能将他完全摒弃在他的新生活之外!

微波炉“叮”了一下,旋转的碟子停了下来,丁湛旋转的记忆,也停了下来。

给自己盛了一大碗饭,一手端着饭,一手端着卓楚妍做的东坡肉,走出了客厅。

将肉和饭放在茶几上,去给自己泡了一杯热茶,早在五年前,他就连咖啡也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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